agan1976 发表于 2013-8-19 09:08

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对光大事件公告

鉴于中国证监会已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光大证券)采取立案调查措施,本所根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、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》和本所业务规则,决定自2013年8月19日起,对光大证券自营业务股指期货交易采取限制开仓措施。同时,本所将本着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稳定的原则,督促光大证券妥善处理现有持仓。

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
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

jakjfdkls 发表于 2013-8-19 13:07

另一棵树 发表于 2013-8-19 13:08

回避问题,避重就轻。谁来赔偿我的损失?!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对光大事件公告